乙肝病毒携带者毕健(化名)申领到青岛首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。 青岛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已接到口头通知,可以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“健康证”。
此前,毕健曾先后两次到青岛市疾控中心申办健康证,工作人员均以“没有接到上级通知和执行规定”为由,拒绝为其办理证件。青岛市疾控中心前后态度的变化,源于山东省卫生厅网站3月10日挂出的《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规定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内容包括痢疾、伤寒、甲型病毒性肝炎、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,以及活动性肺结核、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。山东省卫生厅体检办工作人员表示,这意味着,乙肝不再列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内容,各地卫生部门应按通知规定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。 毕健是中国海洋大学的应届毕业生,正在找工作,本来已经谈好几家企业,有的甚至已经签约。但是,在招聘企业得知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之后,均表示无法录用。 对毕健和他的“战友”们来说,“乙肝歧视”由来已久。2009年7月24日,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公布施行,乙肝并未列入影响食品安全的消化道传染病,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。2010年2月10日,人社部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,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》,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、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、就业体检中,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,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,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;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、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。 |